网站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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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能 介 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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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 规和规章制度。 二、 参与制定和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检查和 落 实。基建处的主要工作是:保质量,抓工期,促效益。科学合理设置处内岗位,抓好基本建设的实施管理,为全校教学、科研服务。 三、 根据学校制定的发展规划及规模要求,抓好校园规划设计管理。按照学校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,拟定相应的施工实施方案。委托(或招标)校园规划、设计事宜,参与土地征办工作。 四、 负责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,委托代理招标事宜,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审核,参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,办理工程报建、开工、竣工备案的有关手续,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,委托审查办理工程预(决)算。起草工程施工监理合同,并参与合同签订工作。在工程建设施工中,委派施工管理现场代表全面管理工程施工(不含校园绿化工程,弱电部分仅穿线管的埋设),并实行签字认可负责制。 五、 负责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材料(含器具、设施,新建工程项目配套的中央空调、电梯和变压器)的招标准备工作,起草材料招标文件和合同,参与材料招标和合同签订,负责材料订货、采购、提运、验收、保管和发放,以及对承包人供应材料的认质和认质定价。 六、 负责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、归档,以及基本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材料的市场信息、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咨询服务等工作。 七、 负责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工作总结、经验交流,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等工作。 八、 负责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。 九、 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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